北京市今天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保留“京人京车”等要求,并对已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驾驶员和车辆设置5个月的过渡期。
此前的意见征集期间,北京市交通部门共收到有效意见9246条,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及管理、出租汽车数量调控3个方面。
北京市根据意见建议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一是降低了车辆排量、轴距、车长等方面要求,将网约车辆原标准“车辆排量不小于2.0L或1.8T”调整为“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一条中取消了“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条件。二是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四是新增“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五是将网约车运价修改为“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北京市表示基于首都功能定位、治理“大城市病”、治理拥堵和政策法规方面的考虑,对“京人京车”的要求没有改变。
根据规定,网约车车辆要求为北京市号牌,缴纳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驾驶员要求为北京市户籍,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平台实施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期4年,到期审核合格后可延期。
规定提出鼓励私人小客车在依法合规下合乘。车辆须为北京市号牌,每车每日派单次数不超过两次。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也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进行其他非法营运活动。
本报上海12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上海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今天正式颁布,并于即日起正式实施。在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上海市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适度放宽了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
上海市颁布的《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3个文件的目标是,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着力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差异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体系。
在网约车和驾驶员条件方面,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达到上海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驾驶员应为上海市户籍”等条件。
针对公众关心的网约车车牌和驾驶员户籍的要求,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回应称,之所以坚持“本地车”,是因为首先交通运输部有相应的规定,网约车不可异地经营;其次,依据目前实施的限行措施,仅有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才能提供全时段全路段的出行服务。坚持“本地人”的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约车经营服务属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一种类型,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了只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方能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
2016年10月8日21日,3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12345”市民热线以及“上海发布”等渠道共收集有效反馈意见1417条。
在综合评估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对3个文件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关于网约车,将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对纳税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也作了适当放宽和调整。
本报广州12月2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今天正式颁布实施。按新规,车龄须为1年以内的新车,驾驶员须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证,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方面,办法要求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先取得注册地经营许可。
在网约车车辆方面,办法要求车龄为一年以内新车,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而新能源车辆,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车身宽度不小于1700毫米,车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还应当满足纯电动续驶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条件。同时,网约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须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为了让网约车群体在180天内办理相关资质,广州明确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可以不低于70公里。车辆车龄条件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可以延长为3年。
在网约车驾驶员方面,广州明确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据统计,10月8日至11月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广州市交通部门、法制部门共收到社会各界对3份改革政策文件的有效意见417件,梳理出意见和建议957条。
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广州网约车新政是根据国家顶层设计及对地方的要求和授权,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有序发展网约车的改革要求,为方便申请者办理,将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许可采取网办的方式。
(责任编辑: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