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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一名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将自己的爱犬“灵缇”放在副驾驶座上,结果没走多远就遇到了执勤交警。
交警表示,像这样体型的犬科宠物是严禁放置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要用专业笼具固定,并用有条件的车辆拉载,因为犬类生性活泼好动,在车厢内容易遮挡驾驶人视线并且导致方向盘失控,严重妨碍行车安全。
最终,张某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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