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底启动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市公安局会同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一方面从销售环节进行源头治理,一方面规范路面通行秩序,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在前后两轮集中收网行动中共查处非法销售门店29家及存储仓库1处、电动三四轮车路面重点违法7500余起,39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紧盯非法电动三四轮车销售、运输、储存、拼改装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工作,从源头切断非法电动三四轮车流入北京市的渠道。
今年1月12日,刑侦总队组织牵动16个公安分局,又开展了第二轮集中收网行动。截至1月22日,在第二轮集中收网行动中又查处非法销售门店23家,依法刑事拘留27人,扣押电动三四轮车128辆,其中三轮车36辆,四轮车92辆。
顺义警方在摸排辖区内电动车销售门店过程中,发现一门店销售伪劣电动三四轮车,并从该门店及其仓库中查获8辆伪劣四轮电动车。据店主交代,他于2020年9月从山东的一个展销会上订购了一批伪劣电动四轮车,一共卖出13辆,累计销售金额18万余元。目前,该店主已被顺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15日,大兴公安分局还打掉了一个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销售伪劣电动四轮车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王某从京外购进伪劣电动四轮车,租赁门店雇人进行销售,甚至发展成了一条集收购、销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去年以来,王某在山东注册公司,将经营渠道扩展至互联网平台,继续销售伪劣电动四轮车。经初步调查,该团伙已累计销售伪劣电动四轮车500余辆,销售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大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深化“断源”行动的同时,市公安局交管局还牵头启动了查处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查处电动三四轮车6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即: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道路上逆向行驶;违法进入高速路、快速路及环路主路;占压消防通道、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行驶;非法揽客运营。截至目前,已查处电动三四轮车路面重点违法行为7500余起。
1月19日,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在某小区门口,两辆电动三轮车并排横向停放,堵塞了消防通道。随后民警将两辆电动三轮车拖移,并依法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就在同一天,东城区建国门桥下,执勤交警拦下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交管部门依法对驾车人处以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戴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