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保险费,保险单却要到次日零时才能生效。针对车险投保后没有即时生效引发的理赔纠纷(详见《中国消费者报》6月27日3版《谁在制造车险时效“盲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7月7日回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称,保险行业在实务操作和出单系统中早已实现了按照消费者的意愿指定保单生效时点的功能,包括保单即时生效或者指定其他时点生效。
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原中国保监会200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是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初期,监管部门针对保险行业运行机制、服务机制还不够完善的情况提出的要求。经过十多年实践,保险行业在交强险制度实务规范、系统改造、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内部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在车险生效方面,可以根据不同消费者的意愿,指定保单生效时点,这在实务操作和出单系统中都是没有问题的”。
保险业协会称,目前行业对于商业车险保单生效规则和交强险是一致的,即消费者在投保商业车险和交强险时,都可以自主选择保单即时生效,或指定其他时点生效。针对《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中提及的商业车险不能即时生效问题,经核实,相关公司表示可能是业务人员对车险保单的生效规则理解不透,没有向消费者做好说明和提示工作。
“当前我国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条款规定保险期间为一年。对于指定其他时点生效的,行业通常按照自然日零时设置生效时点,但车险条款中是没有‘次日零时生效’这一表述和规定的。”上述负责人介绍说,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车险保单的生效时点提前,截止时点也相应提前。从目前保险行业实务操作的情况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尤其是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选择保单零时生效,因为有些车主在投保当天并不能办好手续提取新车,即时生效将造成没有拿到车就花了保险费的情况。而对续保消费者来说,不同消费者的不同消费习惯决定了保险期间是否顺利衔接,绝大部分消费者都能及时续保,确保保险保障的延续。
保险业协会表示,针对商业车险不能即时生效问题,保险业协会下一步将组织行业及企业,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做好向消费者车险保单生效规则的说明和提示。同时,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