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4日讯 记者日前从官微获悉,今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将“屡罚不改”生产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浙江台翔车业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据了解,2021年至2022年期间,浙江台翔车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过流保护功能”“蓄电池防篡改”“车速提示音”“反射器”“整车质量”“短路保护”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多次受到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多次因生产不合格电动车产品被处罚,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其主观对产品质量管理不重视,产品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特别指出,2021年9月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公平竞争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监管领域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信用监管手段强化对当事人的失信惩戒,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与水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信用护航作用,促进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