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汽车10月24日讯 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如日方升,让很多中国汽车企业实现了“弯道超车”,也让中国汽车工业闪耀在世界舞台之上。但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也伴随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硬件之一的“动力电池”的评估、维修、回收等。
回望我国新能源乘用车的发展,广泛进入家庭大致在2015年至2016年期间。2015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正式推广到了全国范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于2016年突破100万辆。而我们所熟知的“蔚小理”等造车新势力是在2017年、2018年以后才正式量产各自的首款车型。
因此,在2016年左右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日常家用车的用户,是较早一批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的“老用户”,他们会最先经历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电池寿命问题,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总结经验的核心目标人群。
近日,中国投诉-全国缺陷产品投诉平台(https://315.auto.china.com.cn/)收到江淮iEV4老用户王先生关于车辆三次电池维修后依然未能解决问题的投诉,中国网汽车对此十分关注。
车主投诉概要:
王先生于2016年8月购买了一辆2015款江淮iEV4豪华型车辆,官方公布的电池能量为19.2kWh,NEDC纯电续航里程为152km。
该车辆在使用了6年6万公里左右,便出现了“充电无法充满,最高只能充到60%多,且50%电量以下时掉电极快的故障问题”。如今,这台江淮iEV4充满电后只能行驶大约50km,续航里程不足新车时的三分之一,严重影响到车辆正常使用。
王先生向中国网汽车记者介绍:
2022年下半年,他购买的这台江淮iEV4豪华型“电池故障灯”亮起,故到4s店检测并同时反馈了上述投诉的故障问题。在维修的过程中,4S店技术人员曾用电池均衡方式进行维修处理,车辆电池容量恢复为100%。但回家后,车辆依旧重复以前的故障。
2022年下半年起至今,王先生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同一问题已达三次,车辆故障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对于反复维修仍旧电池掉电快且电池电量无法充满的问题,4s店售后人员曾给出“可能气温太低,或者天气太热导致电池充不满”的回复,对此王先生并不认可。
目前,车主王先生的诉求为彻底维修好或更换全新动力电池,恢复应有的电池性能。
江淮汽车官方回复
中国网汽车经对厂家与4s店电话沟通后了解到:4s店和江淮汽车厂家已经接到王先生关于其iEV4车辆故障问题的反馈。
曾接待王先生的4s店的一位姓林的售后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其权限只能查询到今年5月份该车辆进场维修记录,其他维修记录车主本人可到店进一步查询,上一次到店所反映的故障问题已经过了电池均衡的方式进行了处理。
此外,江淮汽车官方接受到中国网汽车的采访后对此次投诉问题十分重视,并快速协同京津冀大区成立专项小组对客户反馈的问题进行沟通与处理。
江淮汽车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网汽车表示,“厂家已为王先生提供免费上门取车服务,将车辆送到了官方授权4s店进行更详细的检查。同时,由于王先生需要日常用车提出了需求,因此也尽力协调了一辆代步车,用于车辆维修期间王先生通勤使用。4s店通过数据分析,初步判定电池采集线存在故障,并且正在努力排查是否有其他故障问题,检测全部结束后,将如实告知车主王先生。此外,厂家为表达对老车主的歉疚和诚意,也与车主王先生协商了适当的补偿办法,车主表示认可和满意。”
就此回复,中国网汽车也得到了车主王先生的肯定答复,并表示,目前厂家答应的维修好车辆以及提出的补偿办法均已接受,后续希望可以得到关于故障问题的全部诊断结果以及切实可行的维修办法。
截至发稿前,中国网汽车与车主王先生做了又一次沟通,王先生表示车辆已经维修完毕并送到了他手中。目前车辆是否完全修好,是否不再出现之前的故障问题,王先生表示在使用和测试以后,会向中国网汽车进行反馈。
重点关注问题及专家观点:
1、王先生所反馈的问题是否算电池故障,4s店是否应该为其维修或更换?
新能源汽车企业研究院专家古林(化名)表示,“通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开发过程中是按照80%来定义耐久标准的,就车主表述大致可以判断其动力电池存在故障问题。可能是某个模组电芯故障问题,但问题不一定只是电芯本身,可以到厂家售后部门进行检测和维修”。
某新能源汽车品牌动力电池相关工程师詹韩(化名)表示,“一般动力电池台架测试要求500次循环,仍可保持率达到90%。虽然不同用户使用的电池保持率存在差异,但是通常电池都是应该可以充满的。按车主描述来看,动力电池可能存在一致性差以及其他故障的可能,基本可以定义为电池存在故障问题,需要到店进行检测和维修”。
2、4s店三次做的“电池均衡”有什么作用,是什么原理?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新能源汽车分会副秘书长、北京交通大学动力电池风险研究联合实验室 主任 于琨表示,“做‘电池均衡’通常是为了让电池单体电压或电池组电压偏差保持在预期的范围内,从而保证每个单体电池在常态使用时保持最为相近的状态,以充分利用电池包的能量。‘电池均衡’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解决动力电池因单体压差过大导致的‘充电充不满,续航降低的‘木桶效应’。此外,从动力电池检测的经验来看,该车辆的动力电池是存在故障问题,不属于正常现象,如果在质保期范围内,需要找厂家进行检测维修或更换。”
3、动力电池健康状态通常是如何判定?对动力电池健康影响较大的情况有哪些?
中国网汽车通过查阅资料与咨询专家了解到,动力电池在全新状态下的健康状态(SOH)被设定为100%,随着电池的使用和老化,SOH会逐渐降低。参考IEEE 标准协会的标准1188-1996来看,当动力电池的SOH小于80%时就建议更换电池。
新能源汽车企业研究院专家古林(化名)表示,“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通常是按照80%来定义耐久标准的,也就是认定SOH达到80%及以上为健康状态。”
某汽车企业动力电池技术专家冯建(化名)表示,“动力电池通常SOH达到65%以下会有明显拐点,会比较影响电池的性能表现。此外,频繁长期快充对动力电池会有一定影响。”
某新能源汽车品牌动力电池相关工程师詹韩(化名)表示,“动力电池基本都会经过台架测试达到500次保持率在90%,即便使用年限和寿命不能简单预估,会根据电池使用环境和习惯等因素全面考虑,但个人用户正常使用8年基本没问题。此外,对动力电池健康影响较大的用车习惯有一直使用快充且频繁,以及充满电后放置,长期不使用等情况。”
总结:
自2015年前后开始普及家用新能源电动乘用车以来,较早一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用户们会逐渐面临动力电池的健康状况问题,汽车行业也将很快面临首次大批量动力电池检测、维修、回收等问题;此外,二手车市场也可能迎来大批量动力电池过保的电动车辆,这些也将考验着二手车市场的评估能力等。
江淮iEV4车主王先生所投诉的问题并不是个案,江淮汽车其他纯电车型,以及其他汽车品牌的纯电车型也出现过关于动力电池的类似故障和其他故障。中国网汽车会对此类投诉事件跟进调查和报道。
最后,中国网汽车呼吁广大新能源汽车的“老用户们”要时刻关注车辆动力电池健康状况,对于电池的充放电情况以及车辆续航里程需更频繁的关注,以免因动力电池在多年使用后遇到明显衰减或故障而影响出行,甚至产生安全隐患。
相关资料汇总:
一、车型相关信息:
(1)江淮iEV4 2015款豪华版,NEDC纯电续航里程为152km。搭载磷酸铁锂离子电池,电池能量为19.2kWh。电池供应商:国轩高科。
(2)车主驾驶车辆日常家用,使用时间为7年,几乎不使用快充,并没有充满电长时间不使用车辆的情况,目前该车辆已行驶里程为64000公里左右。
江淮iEV4主要销售车型有2014款、2015款、2017款。核心销售时间约为2015年-2019年,
二、车辆故障问题回顾:
(1)电池故障灯亮起,报出电池故障。
(2)电池无法充满电,最多能充电至65%左右。
(3)电池电量在50%以下后,掉电速度极快,50%以下电量可行驶里程仅为50km左右。
三、国家、行业规定规范:
(1)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质保国家规范:2015年国家工信部发文,规范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
(https://www.miit.gov.cn/jgsj/zbes/gzdt/art/2020/art_dc795b036a644bdf8e3e38a75107c401.html)
现各大汽车企业以及行业相关规范为动力电池实行8年15万公里质保,经某企业电池技术研发人员证实,目前确实以该标准要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2)江淮汽车对江淮iEV4车型实行核心部件8年或15万公里质保政策。(来源第一电动网https://www.d1ev.com/carnews/daogou/40861)
(3)电池动力总成相关执行标准GB/T 3148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对于“标准循环寿命(1C充放电循环)”要求是,单体、模组500次循环后放点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90%,1000次循环后放点容量大于初始容量的80%。
(4)《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①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②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④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出现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5)《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第二章 经营者义务的第十七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修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修理记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消费者质量问题陈述、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及工时费、车辆拖运费用、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用补偿的情况、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者盖章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消费者因遗失修理记录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查阅或者复印修理记录,修理者应当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戴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