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在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回应“儿童票定价标准”问题时表示,儿童乘车优惠新规只适用于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也就是通常大家所说的长途大巴、农村客运,不适用公交、地铁以及民航、铁路等其他交通方式。
孙文剑表示,7月12日,交通运输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对于携带有效证件的儿童,6-14周岁可享受客票半价优惠,并提供座位;对于6周岁(含6周岁)以下的,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可享受免票,需要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可享受客票半价优惠。如果未携带相关证件,则按照身高标准执行相应的优惠票价政策。
孙文剑强调,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记者 刘超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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