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6月25日后,燃料电池补贴标准不变,纯电动公交车地补不超国补的50%,其他类型车辆不再补贴。
《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至6月25日(含),在广州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取得中央财政购车补贴资金(以下统称“国家补贴”)后,经审核可获得地方补贴标准为: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1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对续驶里程及电池能量密度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3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且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019年6月25日之后,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1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纯电动公交车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且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类型车辆不再给予地方补贴。
据了解,近日深圳市发改委也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标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纯电动车在6月25日后的地补也被取消,仅对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补贴。
(责任编辑:戴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