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北京的刘先生,趁着1.6小排量政策退坡前,购买了辆新车。因为车技一般的他,想在新车上加装一套导航设备,但是有朋友提醒,新车在三包期内不得随意改装,否则一旦发生问题,新车不享受三包保护。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实施以后,让很多车主吃了定心丸,甚至有个别车主认为,3年内,只要车子出现问题,可以随便退换,其实不然。经过改装后的新车不享受三包待遇的。
在传统意义上,汽车改装是指增加一些设备,如加装音响、低音炮,改换氙气灯,加装车身包围,加装前后护栏、倒车雷达等。而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张,更换刹车盘和轮毂,也渐成主流。
一位4S店技术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新买车后,很多人都会加装倒车雷达、行车记录仪、导航、车身包围等,如果在专业的4S店加装,这些改装对原车影响并不大,尤其是贴膜等外观改装,基本上对车的性能无影响。这些改装一般都不会影响三包。不过,如果是改变发动机、排气管、车灯音响等设备,它涉及到线路调整,会给车子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是不享受三包保护的。
这位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不是所有的家用汽车产品都能享受三包政策的。汽车三包政策第十七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但是需注意尽管是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有些情形下也不能享受三包政策的。三包第二十九条规定,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三包第三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这里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务必保留好购车凭证和各类修理单据。三包第三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还应该注意的是,不是所有问题,三包都包修包换或包退的。如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了自燃,车辆被烧毁,车上的个人物品及财产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除车辆本身以外的人身财产损失不属于三包规定解决范畴。汽车三包规定主要是对家用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进行了规范,因汽车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的其他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建议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偿。
另外,提醒消费者要有三包保护意识。辽宁某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与4S店签订了如下协议:4S店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的购车优惠,消费者自愿放弃车辆的三包权利。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变速器异响问题,多次维修不能排除故障,消费者提出“换车”要求,被拒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件“免保协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这类约定无效。4S店仍需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履行三包责任。
(责任编辑:张洁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