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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发布时间:2014-12-02 14:46: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凡

  今天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早在上月,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12月2日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以推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

  通知要求,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六大活动: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准确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合理部署警力,在城市、高速公路组织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在农村地区组织执法小分队巡查纠违。

  从通知的联合下发单位包括中央文明办,我们可以看到,安全文明出行,不但关乎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从严执法,也关乎社会文明、弘扬法治交通精神。

  一直以来,人们对道路安全有一句俗语,称为“一大一小”最可怕。大,是指大型货车;小,则是轿车等社会车辆。上述“七类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超载外,其余六种违法行为,均常常见诸小车驾驶人身上。大型货车由于身形庞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较为严重。但“小车”也可怕,是因为小车的驾驶员身上细微的不良驾驶行为,就为自己和他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和灾难。更有甚者,个别属于轻微事故的责任人,因为不服从有关部门执法,也产生了更为严重与恶劣的后果。

  盘点十大豪车野蛮驾驶事件 起因平常影响恶劣

  近年来,全国也发生了多起类似的“由小变大”的豪车驾驶人野蛮事件,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其中多起事故更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11月13日,一名深圳男子清晨驾驶一台奥迪轿车与一名陌生女子从KTV回家路上撞死人逃逸,之后竟然带女子回家继续倒头大睡,并拒绝为警方开门,直至警方派员破门而入将其捉拿归案。肇事者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9月21日,佳木斯市一台路虎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越前方车辆时进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奔驰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三人受伤。经查,路虎车内三人均饮酒,其中包括两名交警。

  2014年5月2日,杭州一辆宝马轿车发生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侧翻在路边,幸无人员伤亡,但车辆损毁严重。该事件一度媒体广泛报道,因为驾驶者就是5年前轰动一时的杭州“70码飙车案”主角胡斌。据当地媒体报道,时隔5年,胡斌再次因为不良驾驶行为,想“感受过弯时的感觉”而导致车辆失控最终造成意外。

  2014年5月1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人大代表孟宝一行五辆婚车行驶到路口时,因为交通拥堵停滞,交警发现其头车用红字遮挡车牌号,于是将红字撕下。此举引起孟宝不满,下车后对交警辱骂、争吵。针对此事,当地有关部门对孟宝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2014年3月21日,大连市一辆疾驰的黑色宾利轿车在闯红灯后撞上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再撞上对向一台正常行驶的私家车,事故崩出的零件砸中另一台出租车,共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在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竟然下车将车牌摘下并清理了车内物品,坐上另外一辆玛莎拉蒂轿车逃离现场。

  2013年7月4日下午,徐州市发生一起蹊跷的3车连环相撞事故。一辆讴歌轿车在撞开一辆奔驰轿车后,又顶上了道路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致公交车内2名乘客、奔驰女车主受伤。交警部门证实,两名豪车司机为夫妻关系,当天曾相约办理离婚手续,在此过程中产生争执,男司机驾驶讴歌直接撞上了奔驰车。律师表示,街头驾车故意相撞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3年6月19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马鞍山市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叉口,杨氏父子分别驾驶一辆奔驰S350和一辆宝马Z4相互追逐,猛烈撞击,整个缠斗过程持续了三分钟,事后父子俩均弃车离去。事件造成路口交通拥堵。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两名驾驶人立案调查。

  2013年05月09日,深圳一辆保时捷与一辆出租车相撞。据称,保时捷司机把出租车司机摔在地上,用脚使劲踹。近百辆出租车司机随后聚集现场,拳打保时捷司机并砸车。警方表示,保时捷轿车司机醉驾并涉嫌闯红灯。

  2011年12月4日,上海一宝马车和一奔驰车在中环线浦东段往浦东机场方向急速追逐,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奔驰司机被对方群殴致死。当晚,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2010年5月9日,陈某驾驶英菲尼迪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时,将前方正在等候红灯的菲亚特轿车撞出后,又与由西向北行驶的公交车相撞。事故造成菲亚特轿车司机和车上一名女童死亡,另一乘客重伤。事故发生后,陈某弃车逃逸。经过反复缜密的工作,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陈家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4项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该事故的其他当事人无责任。最终陈某被判无期徒刑。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到,闯红灯、酒驾甚至吸毒后野蛮驾车这些违法行为,极易造成恶劣后果,但类似拐弯不减速、违章变道、与其他车辆追逐等不良驾驶习惯或违章行为,也往往会酿成严重事故或意外。更有甚者,由于肇事者不配合或抗拒有关部门执法,或驾驶者罔顾道路安全而在繁忙的马路上泄愤,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尤其在近年来,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出现所谓“豪车”肇事,总能引来全国关注的目光,甚至出现了“70码”、“我爸是李刚”等当代典故。其实,这些热门新闻事件中相当多的交通肇事和纠纷,例如上面所列举的十大恶行,情节平常,但其所引起的社会效应巨大,其原因正是那些“豪车”内的人态度蛮横、行为嚣张。

  要安全行车 更要文明行车

  为此,有关部门今年要求各地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

  新华社2013年在刊发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述评时指出,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解决问题确实需要时间、也必须有个过程,我们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快速发展起来之后的环境问题必然更加突出。但这不是可以坐等无为的借口。这段话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也适用于交通文明的建设。

  安全行车,是不论大车小车,所有的驾驶人都需要做到的基本要务。安全行车得到保证之余,我们更应倡导文明行车。这是做到了不违章、不违法之外,对更高的交通文明的追求,例如礼让行人、转弯减速等。每一次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影响都不只是事故各方,而是事故各方的整个家庭。做文明的驾驶人,关乎家庭幸福与安全,也关乎社会交通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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