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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赶着上班超车被对方撞出主干道

发布时间:2015-07-31 11:21:54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庭

  7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依法追究“路怒症”的违法责任。就在江苏做好部署严查危险驾驶之时,南通又现一“路怒族”。

  7月29日上午,南通通沪大道高架上发生惊险一幕,一辆白色大众轿车因被加塞大动肝火,在双方车速均很快的情况下,怒而加速撞向对方的海马轿车。重击之下海马轿车顿时失控,好在右侧有一匝道,该车在撞上反光锥筒,最终安全“着陆”。昨日,肇事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南通警方取保候审。现代快报记者 胡涓

  赶着上班超了辆车

  竟被对方轿车撞出主干道

  7月29日上午9时19分,瞿小晨(化名)开着辆白色海马轿车,沿南通市通沪大道高架由东向西行驶,准备赶往单位上班。为了赶时间,他变道赶超了一辆车,此后发生的事情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突然对方打过来方向,撞到我车子左侧前部,方向立即失去控制,从高架上一下子‘飞’了出去,真后怕。”瞿小晨回忆。

  事发后不久,南通市交警支队第九大队就接到110报警称:通沪大道路高架通富路东侧路段,一辆汽车(车号不明)撞到另一辆汽车后逃逸。根据受害者称,是对方车辆故意撞击导致。这起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是一般的交通事故?还是另有隐情?九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逃逸车辆进行侦查。通过询问证人、现场走访、调取视频后,民警发现一辆南京牌照大众轿车有重大嫌疑。就在侦查进一步深入时,民警获得重要线索:一名车主的行车记录仪正巧拍摄下了事发当时的全过程,视频展示了该车故意撞车的行为。当机立断,民警对该南京牌照轿车进行了布控,并于当日下午将肇事嫌疑人抓获。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当时肇事大众轿车正行驶在中间车道,与右侧车道上的海马轿车“并驾齐驱”。因前方有一辆面包车挡道,海马轿车突然变道,强行插到大众轿车的前面借道,随后再次变道回到右侧车道。被别了一把,大众“怒火中烧”,立即加速赶上前方海马,随即踩刹车往右猛打方向,将海马撞出主干道。

  瞿小晨称,当时他一下子被甩到右侧匝道的防护栏上,就在轿车完全失控前,他的车头抵到反光锥筒上,避免了一起惨剧的发生。

  严厉打击“路怒族”

  肇事司机摊上事儿了

  昨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在九大队看到瞿小晨被撞损的轿车,左侧两扇车门布满锥筒洒出的黄沙,左前方还有两条红色的锥筒蹭痕。

  “这样的做法实在太危险了。如果不是旁边有匝道,车速这么快势必会翻车,其后果不堪设想。”办案交警称,这起事故虽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情节十分恶劣,“路怒族是我们重点打击的对象,一旦发现必将严厉打击,我们将从快并按法律上限进行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缪某因故意引发事故并逃逸,将面临交警部门治安拘留15日,扣留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0元的处罚。

  目前,缪某一案已经移交南通市崇川公安分局观音山派出所进一步审查。昨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向该局副局长张庆了解到,经调查,缪某在被别车后,因路怒强行开车撞击对方车辆,造成对方车辆损毁严重,目前对瞿小晨的车辆定损还在进行中,初步估损达5000元。对此,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已报检察院上诉。

  虽然加塞、别车行为时有发生,但是据交警介绍,像缪某这种高架上撞车的行为却并不多见,其性质十分恶劣。“按照缪某的案情,若检察院提起公诉,将有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彭其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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