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交管部门集中查处酒驾违法行为,酒驾司机总会出各种躲避查处的“奇招”,比如逃跑、弃车甚至跳河。更有甚者“自投罗网”,送上门被交警查处。交管人士表示,除了机动车酒驾,非机动车酒驾行为频发,今年以来,仅仅栖霞区就发生了6起因为酒驾非机动车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酒后驾驶 还敢来处理曝光
11月20日下午3点45分左右,南京机动大队民警徐定一在庐山路与云锦路之间的白鹭东街巡逻时,突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A6UW12的黑色起亚车辆由西向东逆向行驶。由于此路段为单行线,于是他当即上前拦截盘查。没想到,驾车的男子不但没有停车的意识,反而继续向前行驶。
民警快速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走到跟前一股酒气扑面而来。见到民警,驾驶员神情慌张,手还有点抖,显得很不自然。民警认定该男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开展询问调查,该司机承认在中午有饮酒行为,但是喝得不多,已经过去3个小时了,自以为已经没事了,于是驾车到交管局综合业务大厅处理曝光。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0mg/ml,属于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
看到交警就逃 谎称走错路
事实上,在面临交管部门查处酒驾的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驾驶人逃跑、弃车甚至跳河等令人哭笑不得的场景。日前,南京交警八大队民警在梅山铁矿铁道口附近开展夜间车辆检查时,一辆标有“补胎”字样的面包车进入了交警的视线,不过司机似乎看出了苗头,企图调转车头加速逃跑。
不过车辆还是被交警拦了下来,司机满嘴酒气,说话还有一些词不达意。当被问及为何逃跑时,司机狡辩称自己走错路了,准备调头去前方。经现场酒精测试,面包车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6.1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罚款1000元,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酒驾非机动车危害不逊于机动车
11月初,南京312国道东阳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道路北侧的护栏边,路面留有大量的血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经120急救车确认当场死亡。为了查明事故的真相,七大队成立了专案组,通过调阅视频监控、车辆痕迹比对、检验鉴定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认定死者王某在醉酒后(检验血样酒精含量270.5mg/100ml)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因体内酒精的作用,车辆撞击路边护栏后摔倒死亡,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采访中,记者从南京交警七大队获悉,仅2015年以来,该大队辖区就发生了饮酒、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上路造成当事人死亡的事故6起,致人伤势较重的事故多达25起。对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以为只有机动车酒后驾车才危险,事实上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醉酒,一旦发生事故更容易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