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男子刘某被控专挑套牌车去碰瓷,并以报警相威胁,向他人强行索要钱财。昨天,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昌平法院受审。
根据检方指控,2015年7月10日23时许,刘某伙同他人在西三旗及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北村等地,驾驶现代轿车故意与张某所驾驶的无手续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以此为要挟,强行向张某索要3000元。2015年8月6日14时许,刘某伙同他人故意与苏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在其向苏先生敲诈勒索财物时,苏先生报警,刘某被抓获。
法庭上,刘某称,他和女友准备结婚,想挣点钱。他为此给朋友东子打了电话,东子告诉他可以找套牌车碰瓷,对方不敢报警。
“我自己开的车就是套牌车,所以我能认出来”,刘某称,他每次发现目标车后,会开车慢慢从旁边的车道上贴上去,在对方准备并线时别住对方的车,造成两车相蹭,再以交通事故为由向对方要钱。”刘某称,被碰瓷的车主也知道他是碰瓷的,但拿他没有办法。
2015年8月6日,刘某第二次碰瓷。当时他开车撞上了苏先生的车,刘某故技重施,下车要钱时,没想到苏先生非但不给钱,还叫来朋友打了他一顿。更让刘某没有想到的是,苏先生最后还报了警,刘某被抓。
检方表示,刘某自己驾驶无手续车辆,故意挑选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巨大,建议判处刘某6至10个月的有期徒刑。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