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环保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将每月调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省份进行通报。
昨天,由环保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等5部委发布的方案要求:2014 年底前实施限行区域黄标车分时段限行,城市核心区域全天禁行;2015年6月底前,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
另外,从今年9月起,对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提高为每季度1次,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不合格的车辆,按照规定强制报废。
方案还表示,将搭建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黄标车及老旧车排污监控、淘汰更新信息平台,争取2014年完成重点区域黄标车信息数据库建设。同时,南京、杭州、石家庄等城市,将开展黄标车治理改造试点。
昨天的方案明确,为保障完成任务,将“每月调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省份进行通报。”
9月17日,环保部污防司大气处逯世泽在环保与发展论坛上公开表示:“加速淘汰黄标车是非常艰巨的任务,现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逯世泽指出,目前,环保部已经对黄标车淘汰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调度,每个月向总理汇报。
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4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600万辆。其中,仅京津冀的任务需淘汰119.4万辆,约占20%,其中北京需淘汰39.1万辆,河北更以66万辆名列淘汰任务第一。
据逯世泽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大约已经完成50%的任务。不过,他表示,虽然已完成近半任务,但“先淘汰的都是容易的,后面都是难的”,挑战仍然很大。从时间上看,目前,留给各省完成考核的时间并不多,不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