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16日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要求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
该办法的解读称,公开通报的企业是平均燃料消耗量没有达标国家标准要求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企业,即统计新能源汽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没有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不会被公开通报。
2013年,中国关境内11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1821.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以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3升/100公里。
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中,有58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2013年度目标值要求,有27家没有达到要求,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7.23升/100公里。
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中,有13家企业达到要求,13家企业没有达到要求,进口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1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