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缺陷零部件纳入召回或使整零关系受冲击

发布时间:2014-11-04 10:31:23  来源:盖世汽车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凡

  到今年10月1日,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已实施10年。在过去10年,只对整车企业实施汽车召回制度,零部件企业并未参与其中。现在这种局面即将发生改变。

  10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零部件生产者纳入召回体 系。《征求意见稿》规定,汽车零部件生产者应当向质检总局报告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并通报生产者。此外,质检总局和受委托的省级质检 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经营者、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零部件生产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不配合缺陷调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采访发现,零部件企业普遍认为此举有利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能够促进零部件企业提高自身要求,提高产品安全性与可靠性,把质量隐患降到最低程度,降低因零部件问题所导致的汽车召回风险。

  当前,以安全件为主的核心零部件市场份额多被外资企业占领,国内零部件企业在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都不敌外资企业,召回制度提高要求后,零部件企业可能受到很大冲击。

  零部件召回会增加企业成本

  当前,我国汽车零部件缺乏严格的质量标准,现有的标准管理体系很混乱。记者了解到国内零部件市场监管松懈导致许多企业质量认证都是拿钱买的一纸 文件。超越(河南)汽车安全自控装置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震强告诉记者,体系不到位与市场监管松懈,造成国内一些零部件企业虚假膨胀。实施新制度以后,许多零 部件企业就会首当其冲。我国零部件企业发展规模多数比较小,大面积召回一定会给零部件企业带来冲击。严格执行标准,或在一定程度上加速零配件生产企业优胜 劣汰。

  安徽森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徐敏认为,我国有实力的零部件企业不多,一些大的零部件企业同时向多家整车企业供应产品,一旦零部件出现问题,可能影响巨大,召回难度、成本远超整车召回。

  仪征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陈玉金表示,召回制度纳入零部件企业,意味着企业要提高产品的一致性与稳定性。因此,企业一方面需要增加对基 础设施的投资,如检测设备;另一方面加强生产过程中检验过程的控制。双管齐下,才可以提高自身水平并降低风险,如此带来的成本也会随之剧增。

  大部分零部件企业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要明确零部件召回主体是汽车安全件。如果非安全件一起纳入召回体系,就会增加企业的负担。非安全件 并不会影响车辆的安全驾驶。如果强制召回对车主造成不便,原本在4S店做简单维修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换成召回解决,耗时耗力,也在无形中给企业增添了负 担。此外,产品可靠性提高则意味着供应商要提高制造成本与材料成本。非安全件的召回也会大大增加企业额外成本。

  整零合作关系将发生变化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记者注意。高田公司生产的安全气囊导致多家企业大规模召回。10月22日,丰田公司高管表示,公司没有计划放弃使用高田公 司产品的计划,而是将继续支持高田,并称高田是丰田供应商也就是丰田大家庭的成员,丰田对帮助供应商有很高涨的热情,并称丰田从来不会抛弃供应商,相反, 会首先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我国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合作的效果并不好,整车企业一旦出现零部件缺陷问题,多数情况下是改选新的供应商。“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是战略合作关 系,更多建立在一时的经济利益基础上,因此,原本并不牢固的合作关系就一定会受到新制度的冲击。”陈玉金表示,整车企业与零部件合作一旦出现产品召回问 题,整车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帮助零部件企业。

  召回,整车厂可能会把风险转嫁给零部件企业,双方的合作关系肯定会受到影响。陈玉金认为,更严重的是,召回一定会对整车企业品牌造成损失,为了能够加强监控,降低召回的成本,整车企业还会增加一些惩罚性的措施,零部件企业就要承担可能被放大的风险责任。

  这就意味着零部件企业除了承担原有责任外,需要配合整车企业一起整改,转移整改带来的成本。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些主导供应商地位和市场份额都会受到影响。如果部分供应商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就面临被替代的后果。这样,加剧了双方合作之间的矛盾。

  徐敏认为,如果双方整改配合不顺畅,会导致部分供应商退出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一个成熟的供应商体系构建从前期审核、出样、试装再到装机验证,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持续两年。这仅指成熟供应商供应新品其整个过程需要消耗的时间。如果是新供应商纳入,需要更多其他工作,如资质审核、管理体系审核等。这 就给整车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与额外工作。

  1万~3万元罚款如同温柔一刀

  零部件企业认为,《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者和零部件供应商来说,违反相关规定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几乎是温柔一刀,有弱化落实效果之虞。 “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性质,一律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金额很笼统。”陈玉金表示,如果仅仅是对零部件企业不配合调查这一行为进行1万到3万元的处罚, 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对汽车产品缺陷问责的惩罚性措施,这个金额所能达到的效果如同隔靴搔痒。此召回体系还有待完善,如果能与企业配套销售额或经营额相 挂钩才更有威慑力。

  零部件质量问题鉴定难。国内缺乏权威标准,对于零部件是否合格很难界定。但一旦界定是属于零部件企业的责任,那么此标准的惩罚力度就很小,可能 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东风汽车悬架弹簧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罗志龙认为,除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外,还要及时完善零部件质量标准体系。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处罚金额只起到警示作用,如果企业不配合调查,是否对企业进行有责任定性,这才是该项标准威慑力的体现所在。“如果质监部门掌握确凿证据能够证明企业有责任,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就会对企业的品牌营销产生一定影响,对企业的威慑力才更大。”罗志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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