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 星期天

拼车大战风起云涌 监管短板亟待弥补(2)

发布时间:2015-06-01 07:53:54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宁迪 文丽娟 王美莹  责任编辑:岳雅风

  使用拼车软件近3个月的马先生,甚至琢磨出一套赚钱“妙招”:51用车最少的定价是15元,嘀嗒拼车是11元,但如果距离远一点,使用嘀嗒拼车接单会赚更多,因为在超过起步距离但不到10公里的路程中,如9.9公里,51用车是18元,嘀嗒拼车则是20元。3个月下来,通过使用多款拼车软件,马先生平均每个月能赚两三千元,除去油钱和保养费,还能赚几百元”。

  在董来超看来,拼车其实是理与法的斗争。因为要节约出行、环保出行、经济出行,所以政府倡导合乘。然而,拼车往前一步就是黑车。最关键的原因是“它改变了车辆运输的属性”。黑车是指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运营牌照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

  “约租车是营运的,拼车是非营运的,是公益性的。”程世东认为,如果是私家车进行营运活动,必须注册营运车辆,需具备行业资格,如果不注册就是违法。

  当问及是否为黑车时,车主和平台几乎不约而同地投反对票。原因在于,有《意见》指导和支持。

  现在,对拼车行为出台指导意见的只有北京市,但拼车这种行为却不止北京有,上海、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都有。

  如何监管?成了一道难题。

  程世东认为,政府首先要对拼车行为进行定义,明确拼车是否是公益性行为,拼车平台是否应该收取费用,出现意外事故后的责任承担主体等。

  出租车打车平台、专车平台、拼车平台,三者性质不同,责任界定也不同。程世东解释,出租车打车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渠道,互联网平台不负大责任,担负责任的是出租车企业或个体;专车平台是整个运输服务的组织者,统一招募司机、租赁出租车并签订协议,出现事故后,平台应对乘客负责;拼车平台与出租车平台类似,如果界定是公益性的,就不存在平台担责问题,驾驶人和搭车者都应承担责任,如果平台收取费用,便具备营运性质,就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成本分摊多少合适?程世东认为,“不应该由各个平台各自定价,而应由政府统一定价。”他建议把费用降低,如1公里不能超过1元,车主和乘客各自分摊0.5元,避免钻空子,“如果政府不明确规定,就会有弹性,就很难界定营运和不营运。或者政府可以规定,拼车平台不能收取费用,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拼车的车主和乘客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程世东分析,目前可能存在“名为拼车,实为营运”的问题,核心原因在于“市场没有放开”。他认为划定界线,明确约租车和拼车的界限,双方通过认证后全面放开,黑车也可以成为正规的出租车或者约租车,这样做的结果是拼车就是拼车,营运车就是营运车,“虽然不排除个别黑车,但(黑车)比现在会少很多”。

  王军则认为,判断拼车是否“营运”,有一个标准——拼车行为是否持续、稳定。“政府监管,可以限制每天的拼车次数。如果车主一天就拼车两三次,就在上下班时间,很难说是营运行为。这样也可以降低不合理性,与分摊多少钱相比,要更容易划定是否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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