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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6月底前实施 此前已在多地试点

发布时间:2016-01-27 08:44:3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建鹏

  昨天,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正式召开。会上,保监会方面表示,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上市。

  6月底前推广车险费改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将全面深化保险产品市场化改革,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车险改革,不断丰富商业车险示范产品体系,完善商业车险创新型产品形成机制。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上半年,保监会开始在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等六个地区试点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10月份,开始向第二批十二个试点地区开放。

  据了解,商业车险改革最大变化体现在费率优惠方面,出险次数越多的车主保费越高,同时将车主的驾驶行为风险纳入评估范围。

  此外,新规之前经常会出现“高保低赔”的情况,即无论投保车辆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需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在改革后,老旧汽车保费将下调。

  “最惠保”创始人兼CEO陈文志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根据费率计算,如果以三年不出险打六折,加上渠道因子的折扣,再和保险公司的自主定价折扣三者结合起来,最多能打4.3折。保监会此前统计数据显示,试点地区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

  支持保险机构境内外上市

  项俊波同时指出,2016年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及挂牌“新三板”,并且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 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不断创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运用方式,通过保险私募基金、股债结合、优先股、资产支持计划等,加大对科技型 小微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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