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共同印发了《关于临时调整我市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9月15日至10月31日,选择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可以享受到比过去更高的政府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上调至21500元,最大增幅达5000元。
污染越严重补贴越高
《通知》规定,对于在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以下简称《现行方案》)所规定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
补贴标准与使用年限和排放污染量有所区别。比如微型客车的补贴没有变化,但针对大型客车和重型货车的补贴都增加了5000元。根据使用年限的不同,补贴总额也有所区别,比如6—10年的大客车从此前的16500元/车提升至21500元/车,10年以上的大客车,从此前的14500元/车提升至19500元/车。从补贴力度看,本次新规重点激励污染严重的中、重型柴油车。此外,6—10年的小客车报废补助由7000元/车提高至9500元/车,10年以上的小客车由6500元/车提高至9000元/车。
补贴申请明年1月底截止
据了解,老旧机动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报废时间以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对于2014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新颁布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转出的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按照《现行方案》执行,年底到期。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为此,提醒车主在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