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汽车5月19日讯 今日,北京市交管局正式发布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在公告中,特别对享受该政策的纯电动车型进行界定,主要是指“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这就意味着同是新能源车型,但是插电混动车型并不在新公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范围内。
在规定中还特别强调,2014年9月1日前登记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含出租车),由于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法区分是否为纯电动小客车,需要换领行驶证。所以只要是之前购买纯电动车型的车主,在更换行驶证后,日常工作日出行均可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虽然新公告有望明显拉动北京市内纯电动车型销售,但是不少网友对此项新政策带来影响表示担心。目前虽然北京在日常工作日已经实施限行政策,但是在早晚高峰时交通还是非常拥堵,而如果纯电动车因为此项政策迎来销量猛增,势必会对北京交通拥堵状况带来进一步恶化。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的通告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的规定,现就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
二、纯电动小客车是指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三、2014年9月1日前登记的纯电动小客车(不含出租车),由于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无法区分是否为纯电动小客车,需要换领行驶证,请车辆所有人在2015年6月1日前到我局六个车管分所集中办理。换领行驶证需要携带以下手续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属于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属于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属于外省市暂住人员的还需提供暂住证,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和车主的委托书。
(二)机动车标准照片。
(三)原行驶证。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