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法院 换了车架后不要直接取车
双流法院:在更换车身后,4S店有义务告知车主,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协助其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待完成后,再将维修完毕的送修车辆交付车主
许先生的爱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送到4S店维修,谁料修车一年多后年检时,被告知涉嫌非法拼装,无法办理年审。
一头雾水的许先生怎么也想不通,在正规4S店购买的刚满2年的新车,怎么会是拼装车辆,索性怀疑卖车的4S店做了手脚,并将4S店商家四川启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而后经调查发现,原来,问题还真出在4S店里。
新车首次年检 被疑非法拼装
2013年4月,车主许先生开着自己的东风日产牌轿车到车管所年检,被告知车辆的车架号代码为粘贴上去的,涉嫌非法拼装,车辆也被移交到车管所作嫌疑调查处理。一头雾水的许先生,直接将4S店商家四川启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调查发现,原来许先生在2011年12月时发生过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车头和车身受损严重。4S店对一些部件进行了更换,换下的旧件保险公司已回收。因怕更换后原车架号丢失,维修师傅为方便车主日后进行登记时辨识,便将车架号从原车车身上切割下来,粘在更换后的车身上。但客户后来未登记便到车管所进行年审,审车人员才因此误认为是非法拼装车。
4S店销售商四川启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当时告知了原告车辆进行大修后需要他本人进行登记,但车主自己忘记申请而造成损失,因此4S店不应担责。
法院:4S店未登记就交车要担责
双流法院审理后认为,4S店为许先生送修车辆更换车身右侧侧围外板后,将原侧围外板上的车架号粘贴在更换后的外板上,4S店有义务告知许先生,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协助其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待完成后,再将维修完毕的送修车辆交付许先生。
而事实是,4S店对此事未采取合理方式告知许先生,而且将未经登记的车辆交付其使用。
法院还审理认为,虽然4S店认为其提交给许先生的维修清单上写明更换了“右车身侧面结构件”,但许先生作为一位普通的消费者,不明白专业术语,更不可能理解这是对车架的更换,不知道因此而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据此认定4S店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责任,并最终判决4S店赔偿车主损失共计20000元。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