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之三:政策限制之下,大众与长城的合作最理想的模式是什么?双方合作能到达怎样的效果?
大众若想携手长城,该如何翻越《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这座大山?产业政策内容明文规定,“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两家(含两家)以下,换言之就是最多只能有两家,而目前,大众在华已经成立了两家合资乘用车企业。那么,大众与长城还能顺利前手吗?合作的最理想模式将是什么?双方合作又会到达怎样的效果?
对此,曾志凌亦坦陈,产业政策在那里摆着,二者合作相对来讲的确较为困难,成立合资公司也不可能。“大众在中国的两个合资名额已经用完,不可能再去入股长城。”不过技术合作与交流倒是一个较为可行的途径。
合作达成,大众则希望达到上汽通用五菱的市场效果。对长城而言,其亦希望通过合资加注来全面布局。“现在的长城还是个偏科生,若长城能引入大众在轿车领域的技术,全面布局各个细分市场,还能做个全科生。”曾志凌如是表示。
付志勇则依然围绕产品形式进行阐释,其认为进入轿车领域的合作对双方而言都有益处。大众可下探至中国低端车型领域,在斩获一部分市场份额的同时,也丰富了其产品线布局。
在轿车被搁置一边的情况下,长城借助大众平台并与之共同开发中低端车,有利于长城财务收益增长。在此过程中,长城汽车本身的主营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经验都会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双方合作达到共赢局面。
小结:目前来看,大众与长城合资成立企业的大门从政策层面已经关闭。最终是通过技术还是通过资金的形式达成合作,还有待双方来进一步谈判商榷。至于合作达成后的效果,双赢的局面肯定是共同的追求。但不可否认的是,大众下探低价车领域,自主难免会受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