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记者 郭尧
商业车险改革将在7月全国范围内推行,而广东(除深圳)作为第二批试点区域也在今年初实行了。到如今广州已经试行了半年,然而不少车主还是搞不清楚,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到底是便宜了还是贵了?商业车险改革后,确实有的人买保险会更贵、有的人会更便宜,但这并不能一概而论。总的来说,商业车险改革之后是让车险的费率、理赔更合理了,但更重要的是鼓励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一 出险、违章越多,车险越贵
广大车主们每逢续车险,最关心的莫过于这次车险能打多少折了。
而在这4个起关键作用的系数中,最主要的、我们最需要关心的就是无赔款优待系数与交通违法记录系数:
1、出险率依然重要
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即我们平时所俗称的出险次数,这个无赔款优待系数从原来的浮动范围0.7-1.3,如今已调整为0.6-2.0。也就是说,如果连续3年不出险,商业车险可以打6折;连续两年不出险,可以打7折;上一年不出险打85折,如此类推。但反之如果出险了,上年度出险两次的价格上浮1.25倍,三次上浮1.5倍,4次上浮1.75倍,而5次及以上则价格翻倍。如果你只出了一次险?那好,不用上浮,但也不能打折。
2、良好的驾驶习惯让车险更便宜
而交通违法记录系数也可以说是惩罚机制,从原来的浮动范围0.9-1.0,调整为0.9-1.5,可以说把惩罚上限大大提高了。不仅如此,改革前对违法种类没有进行区分,改革后对不同交通违法类型进行了细化。也就是说,如果你交通违法的情节严重,惩罚的系数就更高!
此外还有两个系数,分别是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这都是根据公司自主上报的系数使用规则,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调整使用。所以说,这跟每个保险公司自主有关,这下子商业车险改革更加自由竞争,不排除有些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竞争力,车险的报价会更低。
二 车价相同 品牌不同保费也不同
过去的车损险都是根据车价来确定,比如宝马和福特两个不同品牌的车型,只要价格一样那保费基本是一样的。但是这往往会引起不公平,特别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因为不同品牌的零整比是不同的。一旦出险了,就算是要更换同样的零件,在保费一样的情况下维修成本也会有差别。而如今改革之后,这个保险费率就跟具体车型的零整比相挂钩了,通俗的理解,就是谁在实际维修过程中费用越高,谁的车损险就相对更高些。所以,如果你以后要买车的话,还要看这个汽车品牌的零整比也就是零部件、实际维修费用到底高不高才行。
三 增加了不少理赔项目
过去的商业车险有许多责任免除条款,其中有一些一直受到争议,而改革后的商业车型条款内容更加合理了,保险赔偿范围将会更加广泛。如今在新版的条款中,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以在三责险项目下进行赔付;车辆在未上牌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获得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以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可以获得赔偿。
四 彻底解决“高保低赔”
新规还解决了过去一直被诟病的“高保低赔”现象。过去,即无论车辆已经开了多少年,投保时都需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但在实际赔付时却只按市场车价来进行赔付,这个现象如今得到了解决。在改革后,保费的定价就与新车购置价正式脱钩,保费所参照的车价,将是市场价,也就是按被保险车的实际价格确定。而如果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
五 可以尝试“代位求偿”
过去一直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无责一方索赔难,事后有责的第三方总是不理不睬怎么办?如今,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总的来说,在改革后,新版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索赔方式更加明确,投保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在无责的情况下进行索赔:首先,当然是直接向责任方进行索赔;一般来说都会有买保险,因此其次可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这两种方式都遇到了麻烦怎么办?车主还可以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且交由他们向责任方进行追偿。这也就是所谓的“代位求偿”。
如今,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价格计算公式为:商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可以看到,同一车型基准保费基本上不会怎么发生变化,关键在于费率调整系数,而这个系数由改革前的14个精简为4个,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记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