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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报案这七句话千万不能说 否则一分不赔

发布时间:2015-12-25 09:54:32  来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建鹏

  新手上路,经验有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报案。可有些损失不是经验不足,而是对保险了解不到位而让自己追悔莫及,自己受损失保险不赔的案例太多太多,今天大师提醒小伙伴,保险报案千万不能说的7句话。

  1、“倒车镜丢了”别以为买了全险就全保,当你的车子仅仅是倒车镜、轮胎、音响设备等零部件被偷,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他们会单方认为这是车主自己偷的,然后骗保。

  2、 “驾照丢了”在驾驶证丢失、更换期间开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一分钱不赔。所以,开车一定要驾照随时带身上。

  3、48小时外报的案 交通事故发生48小时内未及时报险的,或者地震、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赔。

  4、 “只有车灯坏了” 倒车镜、车灯、轮胎等单独破损保险是不赔的,因为会怀疑是部件质量问题,你骗保。想让他赔?那就把车灯周围钣金刮烂,当然,如果你真舍得。

  5、 “车修好啦,单据在,报销吧” 千万别这样,车都修好了,意味着碰撞证据不在了,谁帮你报销?当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未等保险公司来定损就去修车,这时保险公司不赔。

  6、 “发动机进水再打火就不着了,报废了” 涉水后二次点火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赔。因为保险公司认为这是车主自己失误操作导致的。那么,当涉水时熄火后,不要再去点火,应立即叫拖车将车子拖走。

  7、“车从举升机上摔下来的” 也就是车辆在维修期间出现的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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