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新的目录依据“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精神,进行了19年来最大幅度的修订,包括取消钢铁等逾十个行业的外资限制。
而备受关注的“汽车整车”仍被明确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保持“中方股比不低于50%”的政策“红线”。也就是明确汽车整车合资股比限制暂时不放开。
焦点1
目录19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与2011年发布的《目录》相比,此次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了35条。主要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名优白酒、支线铁路、地铁、土地成片开发等领域的外资限制;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合资、合作”条目数从43条减少到11条,“中方控股”条目数从44条减少到32条。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巡视员王东介绍,“此次《目录》修订,是自1995年《目录》发布以来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幅度最大的一次,主要把握了积极主动扩大开放、转变外资管理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四个原则。”
王东表示,此次对目录的修订,目的是更好地落实简政放权,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市场的办法,统一准入标准,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此次《目录》修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未来会越来越少地减少限制的要求,使内外资的监管基本一致,实现双向平衡。”
而备受关注的“汽车整车”仍被明确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于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等行列,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焦点2
重申整车合资股比限制
汽车业一直是《目录》修订的重要内容。在2011年版《目录》中,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被视为收紧汽车投资、促进汽车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信号。此次修订稿还专门重申对汽车整车等行业的投资股比限制。这一政策红线是由《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外商投资目录不一定要写明。
这可能是为回应今年初再度掀起的“整车合资股比是否应该放开”的大讨论,明确汽车整车合资股比限制暂时不放开。
去年底,商务部发言人曾表示商务部将在扩大开放、投资准入方面重点做好四方面改革,其中包括“进一步放开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由此再次引发对“整车合资股比是否应该放开”的激烈讨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坚决反对放开整车合资股比,认为目前还不到正确的时机,否则“汽车产业就会沦为外国产品的加工厂,丧失建设以中国品牌为主的汽车强国时机。”而一些民营企业及业内人士则主张放开以真正激活市场竞争,促使产业在优胜劣汰中良性发展。
今年3月,工信部部长苗圩公开表示,工信部所管辖范围内,如钢铁、化纤等,会分时段有序放开合资股比,汽车业会往后放一放。
从目前来看,此次《目录》修订稿也明确否决“放开整车合资股比”的提议。但这并不是长期性的定论,因为《目录》会经常性修订,对于整车合资股比限制这样的重大产业政策,则要由正在修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来确定。
专家视点
中国汽车品牌尚需培育
国内知名汽车业分析师张志勇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从经济全球化形势来看,放开汽车整车合资股比限制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暂时不能放开,因为内资车企和中国品牌汽车还不够成熟,还需要时间和市场空间来培育。一旦放开将会对正在快速成长的中国品牌汽车形成强烈冲击。
合资保护对本土车企有利无害。本土车企还必须在整车合资中积累资本实力。而对依靠合资做大的大型国有车企,则应该强化监管机制,促使它们发展好自主品牌。“这是两码事。自主品牌发展不好是内部机制不到位,不能说合资保护就使国有车企犯上依赖症。”
而未来整车合资股比限制是否放开,不仅是取决于汽车一个产业,而要看整个中国经济参与全球投资合作的情况,在国际市场利益博弈的取舍。目前各大产业参与国际投资的谈判还刚开始,汽车业也是对外合作的核心部分,国家需要整体考虑海外投资合作条件。比如欧美对一些核心产业的保护比中国更为严格,因此需要相互对等的资本开放模式。
这从近期中德经济合作和一汽-大众股比之争中也可以得到印证。一汽在合资公司占有60%的控股权,而未来可能会响应大众的诉求让渡9%的股权。李克强总理此前在德国《世界报》发表题为《让开放创新引领中德合作》的署名文章中明确表示:“中方将积极考虑德国大众汽车提高在一汽大众合资企业中股份比例的请求,也希望德国允许资质好的中国企业竞标德国的高铁项目。”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认为,一汽大众发展很好,单纯从一汽角度出发,并不需要调整合资公司股比。“但为了国家权益,一汽应该也有觉悟作出一定的牺牲和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