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本可以带你纵横山水,而一位速腾车主却在记者面前诉苦:“我的车才买了1年零5天,从没有过任何碰撞。那天在正常行驶中,汽车轴突然断裂,整个车往右偏离,根本无法控制。”
断轴事件,对于车主来说,是个大事。尽管按照大众方面的统计说法,“我们对于已知的发生了纵臂断裂的速腾车进行了统计,总计是55辆车,而不是网上传言的上千辆”。但事件却依然牵动着国内56万速腾车主的心。
召回公告引发诉讼
2014年10月17日,一汽大众召回公告正式公布,速腾系列车型将进行召回。公告称:“自2015年2月2日起,在中国召回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生产的新速腾汽车”,共涉及563605辆。同期召回的还涉及甲壳虫系列车型。
一度被寄予厚望的召回公告出台后,不仅没有为这场搅动中国汽车市场半年多的速腾断轴事件降温,反而更加以“补丁方案”之名再度引发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进入11月,百城速腾车主维权行动陆续展开。因不满国家质检总局在一汽大众速腾召回上不作为,577名维权车主于近日通过京师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望整个速腾事件,可以大致梳理出这样一个事件表:
2012年3月7日,全新速腾上市,所谓的减配创新耦合杆式后悬架当时并未引起太大关注。而在当年下半年,陆续有车主反映车辆后悬掉漆生锈、行驶有异响、高速上后悬断裂等案例。
2014年5月,一汽大众又低调地将非独立悬挂换成了多连杆独立悬挂,并且未作出任何官方解释。
今年7月22日,一汽大众针对速腾后悬挂问题发表官方声明,明确表示后悬断裂并非产品批量问题,而是个别案例。
8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首次正式启动对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
10月15日,一汽大众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并备案了召回计划,也就是被称为“打补丁”的召回方案。在这个方案里,并没有出现消费者希望出现的“更换独立悬挂”的字眼。问题车被召回后的处理方式是,“在后轴纵臂上安装金属衬板,这样在后轴发生断裂时金属衬板会起到防护作用,并且会发出刺耳的鸣音”。
11月5日,一汽大众针对召回事件再次发表三点声明,主要强调其装有耦合杆式后悬架的车辆,纵臂上安装经过大众汽车严谨开发并严格检测认证的“金属衬板”,不是近期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补丁”。
过错方难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企业对于缺陷产品的描述十分明确——耦合杆式后悬架是绝对安全的,速腾后悬架并不存在设计和制造缺陷!而对于召回原因,官方表述是“在少数情况下,这些装配了耦合杆式后悬架的新速腾和甲壳虫,如果侧后方或者后方曾经受到过冲击,则有可能导致耦合杆式后悬架纵臂弯曲。如果这个损伤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修理,会导致耦合杆式后悬架纵臂意外断裂,可能使车辆在行驶中失去操控”。
在10月24日大众中国和一汽大众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大众汽车、大众中国执行副总裁苏伟铭表示,确实有极少数车辆的后悬架发生了弯曲或断裂,这是因为车辆受到来自正后方和侧后方的撞击,没有得到及时的诊断和修理。“如果没有遭受撞击,完全不用担心。”而一汽大众质量保证总监欧博思也在10月31日的沟通会上重申,“根据我们掌握的关于后悬架断裂的证据和事实表明,所有后悬架断裂的车辆,之前都是经受过从后方或者是侧后方的碰撞而造成的”。
消费者不愿就此让步,原因很简单:大众虽然一再澄清,耦合杆式后悬架绝对安全,发生断裂的车辆,都经受过后方碰撞等等,召回只是为了打消消费者的顾虑,但当下消费者已经被各方信息充斥、搅动所困扰,如果能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出具具有公信力的报告,消费者或许能够静下心来听大众怎么说。
但事实却是,大众负责售后技术支持的专家则在媒体沟通会上表示,早在今年8月之前,就和来自大众总部的专家以及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共同专业的实验检测,并最终得出数据,速腾后轴断裂的案例只有55例。而这个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料和测试数据,从未出现在众人眼前。
相反,进行集体维权的律师表示,现在没有检测机构能够出示相关报告。而如果没有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愿意对速腾的问题进行检测,从法律角度看,就无法认定谁错谁对。
监管理应务实
正因为愿意对大众的召回方案进行鉴定的第三方机构还没有出现,这个召回方案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是不是最优方案,消费者不得而知。不少车主开始委托律师,希望通过诉讼解决这一问题。
“截至目前,我们接受委托的速腾车主有577位。”来自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张立军律师表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与生产者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对生产者消除缺陷的效果进行评估。“质检总局在大众召回公告之后,并没有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评估,至今也没有将评估进行公告,所以我们认为质检总局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因此我们起诉质检总局,要求质检总局履行相应职责,并将相应的技术材料、评估材料进行公布。”张立军说。
据了解,京师律师事务所还成立了千人律师团,号召全国范围内的律师人士加入到给速腾车主维权的队伍中。该律师事务所王旭律师表示,“起诉后,若法院要求国家质检总局有所作为,我们会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速腾车为不合格产品,为此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相比车主们全国维权,围堵厂区或4S店这样的行为,此次集体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是回归理性,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明智之举。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国家质检总局理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还公众“知情权”。这既是职责所在,也是自身义务。
另一方面,现实也确实存在困难。监管机构的技术能力薄弱是制约召回有效运行的瓶颈。在质检总局,从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和技术支持的人极为有限,独立的产品安全实验室也刚起步建设。
反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仅具体负责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工作的人员就有140多人,且拥有独立的产品安全实验室。今年8月9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表示,由于未能及时上报刹车缺陷给美国的安全监管机构,现代汽车公司将支付1735万美元的罚款。而由于点火开关缺陷导致13人死亡,通用汽车存在延迟汽车召回的情况,今年也被罚款3500万美元。美国运输部长在声明中说:“政府将采取积极的行动,严厉监督汽车制造商的责任,防止汽车制造商把美国公众处于危险之中。”这种监管力度和强势出击的姿态,无疑是值得我国相关部门学习和借鉴的。(记者 童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