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
汽车消费环境进一步净化
在过去的2014 年,提升汽车产品与消费环境的,政策扮演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汽车三包的深入实施以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落地,改变了消费者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也对 于车企提出了在质量管控方面的要求。随着修改之后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的实施,汽车消费环境 将会得到进一步净化。
零部件企业将成召回主体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把部件生产者纳入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中,成为了召回的主体之一。这也将成为我国汽车召回条例中的一大变,将更加有利我国汽车质量的提升。
据悉,《办法》是去年10月份开始征求意见,有望于今年正式实施。其中,《办法》第十三条明确写道,经营者、汽车产品零部件生产者应当向质检总局报告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并通报生产者。
并且,质检总局和受委托的省级质检部门开展缺陷调查,可以进入生产者、经营者、零部件生产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而零部件生产者一旦违反规定,不配合缺陷调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由于零部件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整车企业召回数量十分庞大。
去年,日本高田公司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安全气囊导致了全球10多家主流车企卷入,召回汽车超过1700万辆。在国内,去年6月至11月初,车企总发布召回事 件59起,召回汽车近170万辆。其中,有17起召回是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涉及召回车辆数量为60.72万辆。从占比来看,由于零部件供应商引发召回的 次数比为28.81%,召回数量比例为36.07%。
汽车维修信息公开
据中消协的报告,2014年,除了汽 车质量本身问题,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及服务的投诉问题还有包括了服务费用问题,主要是维修保养价格不明示、不透明、配件只换不修、过度保养、不能一次性解决 故障、维修人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售后服务态度强硬、野蛮,也致使矛盾不断升级。车主因车辆质量问题向售后进行咨询或投诉,工作人员无法对故障做出正面技 术解释,不能正确面对故障存在的客观事实,多以“人为造成”或提出不必要“检测”为由规避责任,加重消费者举证义务,车主无法接受售后无理野蛮、强硬处事 方式,致使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