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0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两亿七千五百万辆,机动车驾驶人突破三亿两千两百万。调研显示,与机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90%以上,驾驶人群体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存在短板,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呈现多样化趋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日益增多。公安交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倡导,“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数据显示,自2011年醉驾入刑四年来,全国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0万起,发生此类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超载、超速,仍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威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分析,从历年来交通事故的统计来看,客运车辆、校车超员超载,超速,还有危险品运输车的违法行为,是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最为主要的原因,对社会的危害,对交通出行安全威胁是非常大的。
公安部交管局事故对策处处长王强分析,在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危险驾驶行为中,驾驶年龄在6年以上的和在1年以下的驾驶人是最为高发的群体。王强说,驾龄在一年的新司机,对速度没有概念,而六年到十年的老司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会过度信任,这两类司机违反限速规定的很多。
随着道路上电动车数量的不断扩大,被非法改装、电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以及因相应配套的强制保险制度的缺失引起的问题日渐突出。北京海淀法院民六庭庭长李春梅指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快递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因快递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增多。李春梅提醒相关部门对快递业员工加强规范管理,呼吁通过建立完善的配套保险制度,分担赔偿风险。李春梅还表示,如果电动车经过调速或改装,达到了机动车的国家标准,则因其道路危险程度增加,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亦相应加重。
一些驾驶陋习,如接打电话,驾驶途中玩手机,刷微信更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试验证明,当司机以时速40公里行驶途中浏览一条信息,就需要盲驶100米左右,危险隐患成倍增加。2014年,超过两万一千人因分心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今年全国查处的分心驾驶违法行为已达四十万三千起,同比上升了11.1%。
同时,由“路怒”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日益受到关注,今年以来,全国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近1733万起,同比上升2.8%。余凌云介绍,第一种是治安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行驶中的车辆以及发生殴打情况是治安违法;第二种是在道路交通上,强行并线、追逐竞驶,情节严重,出现人员的伤亡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关代驾、快车、专车服务引发的纠纷诉诸法院,李春梅法官呼吁尽快出台判断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对叫车、代驾出行、顺风车等行为给出明确的行政指引,用制度保障乘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