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31日 星期五

北京电动车充电6月起收服务费 上限与油价挂钩

发布时间:2015-05-07 15:20:05  来源:中国网汽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岳雅风

  中国网汽车5月7日讯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通过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以引导用户消费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提出,自6月1日起,北京市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可在收取电费的同时,收取充电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按照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北京市发改委决定,自6月1日起,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在2015年6月1日前,国家电网旗下的公共充电设备充电量的收费为0.8745元/千瓦时,从2015年6月1日起,国家电网在北京将根据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不会超过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以5月7日92号汽油价格为例,电动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为0.969元/千瓦时。

  为了进一步方便消费者充电,规范市场。北京市发改委还表示,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而随着电动汽车应用逐渐普及,到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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