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剔除品牌规定限制厂商权利
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是汽车流通领域最遭人诟病的法规,业内认为,《办法》中的诸多条款与汽车行业反垄断原则相悖,造成整车企业和销售商关系严重不对等,从而引发大量矛盾。
据了解,经过紧锣密鼓的修订工作,这项法规近期将在商务部网站公布。新《颁发》着重限制了整车厂家的权力,并重点对经销商进行保护。新《办法》将保留“授权”制,但不再对品牌进行限值,这意味不允许厂家限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新《办法》杜绝厂商设定建店标准、搭售、广宣等霸王条款。此外,还建立了经销商退出机制,规定供应商不能无故取消经销商的授权。
业内认为,新《办法》的出台及实施有望平衡整车企业和经销商的关系,并打破整车企业对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渠道垄断。
十部委发文打破配件渠道垄断
消费者养车成本有望
无论去4S店或维修服务店修车,汽车消费者很难享受放心消费。
4S店维修价格虚高,汽车维修市场维修技术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产品横行,我国汽车使用环境非常恶劣。汽车零部件渠道垄断、汽车维修技术信息不公开是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整车企业垄断了原厂汽车零部件渠道,方可肆意抬高维修和配件价格;维修技术信息匮乏,独立修理厂维修质量就不能尽如人意,这给车辆运行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10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规定整车企业必须对社会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汽车厂家应允许零部件企业向独立的维修服务市场供应产品;首次提出汽车维修“同质配件”概念,消除了对非原厂配件的歧视性认识。
业内广泛认为,随着《指导意见》中的细则逐渐实施,整车厂垄断汽车售后市场的利益分配格局即将改变,汽车维修服务价格将更加透明,消费者养车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