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小区停车费指导价放开 多地停车费疯涨

发布时间:2016-04-05 08:03: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庭

  原标题:小区停车费指导价放开 多地停车费疯涨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是清明假期的最后一天,各地都将迎来返程的高峰。这些年,我国机动车的保有量在持续增长,不仅给道路管理带来挑战,停车难也日益成为了车主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市民反映,一些小区存在着停车费频繁涨价的现象。那么小区停车费为什么要涨价?涨价的问题到底由谁来说了算?

  清明三天小长假,不少人都选择外出游玩。但对于北京丰台区海上海花园小区的业主刘先生来说,这个假期并不轻松,因为他心里还时刻惦记着一起没有结束的诉讼。

  刘先生说:“今年1月份这边立的案,上个月3月24号还是21号开庭,法院说双方证据不足,让补充证据等通知。”

  刘先生所说的这起诉讼,源于去年小区停车费的一次大幅涨价。海上海花园小区从2010年正式开始入住,当时小区的停车费为300元/月,2012年调整到500元/月。去年8月份,在多数业主停车租赁费即将到期的时候,小区物业公司突然单方面提出,要将租金价格上调到700元/月,从而引发了业主们的抵触情绪。

  刘先生说,因为这次去跟物业公司聊了以后,发现700元不是底,过两年还涨。大家觉得这个你说涨就涨不行,必须把权利、主权的东西拿回来,要不然就在合同上约定几年之内不涨价。这次如果业主不齐心的话,什么时候涨还是物业说了算,想什么时候涨就什么时候涨。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到了去年12月份,没有按照新标准交纳停车费的业主被禁止进入车库,业主们也不甘示弱,多次围堵小区门口,甚至影响到周边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刘先生解释,物业公司不让进,很多业主就非常生气,去门口跟它理论,陆陆续续道路就堵上了。

  尽管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介入下,双方关系出现过短暂缓和,但停车费的问题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刘先生说,业主们也曾将停车费涨价的情况反映给当地的发改委,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发改委那边他说他们只有告诫权,没有处罚权。政府放开这个了,由开发商(物业公司)自主定价。它只是可以告诫开发商,你必须达到"双过半"才能涨价,就行使这么点儿权力。”

  无奈之下,小区业主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同告到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判定物业公司擅自调价违法,让小区的停车费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刘先生说:“我们要求是原合同有效,按照原合同执行。我们这个区域连500的都少,即便你有所有权也不能乱涨,是吧。”

  无独有偶,家住广州花都区富力金港城小区的杨先生也有类似遭遇。去年11月份,金港城物业服务处在小区贴出通知,宣布从当年12月1日起,提高停车费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测算,连续24小时的停车费将由15元上涨到48元。巨大的涨幅引发了业主的强烈不满,计划推出的停车费新政最终因业主的反对而暂停实施。

  杨先生说:“可能这个事情后来闹的比较大,所以他们有一点点收敛了。目前是恢复到原来的收费标准。但是它当时还出了个公告,说只恢复原来收费只有三个月有效期。现在已经四月了,我们就在担心接下来它会不会又涨价。”

  记者调查发现,近段时间多地小区都出现过停车费过快上涨的情况,让一些居民叫苦不迭。而物业公司一方给出的理由似乎也比较充分--这是市场定价行为。物业公司的这种说法到底从何而来呢?据了解,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放开7项服务价格,其中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这意味着长达12年的小区停车费政府指导价彻底终结。随后,各地陆续出台细则,明确小区停车费由市场定价。那么,市场定价是不是意味着物业公司一方说了算呢?

  对此,岳屾山律师表示,因为停车费其实涉及到全体业主的权利,不管是共有部分的车位还是说开发商留下来没有计入公摊的这些车位,收费服务的变更都应该是经过业主大会,跟业主经过充分协商之后,取得业主同意才能够变更的。有关于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一般来说都要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刘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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