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上海的4S店买辆车,可是被经销商告知,这款车需要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多交3000元,理由是这辆车不在上海本地上牌照。”近日,宁波的赵先生向记者“吐槽”。
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一位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汽车反垄断相关政策酝酿出台,“限制经销商跨区域售车”很可能将被认定为具有垄断嫌疑,因此厂家 限制经销商的跨区域销售手段也从“地上”转入“地下”,“被加价”则是汽车厂家控制跨区域销售后,经销商将其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手段之一。
然而,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的《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指出,汽车供应商不得限制经销商的被动售车。也就是说,经销商经营区域外的消费者主动上门要求买车,汽车厂家不得限制经销商的销售行为。
“然而,目前不少汽车厂家采取以奖代罚的方式,限制经销商跨区域卖车,这就很难界定为垄断。”上述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表示。
业内普遍认为,如何有效破除地域限制,是《指南》正式出台之前应该考虑的问题之一。
管控方式更隐蔽
多年前,在我国汽车流通领域,汽车厂家对跨区域售车管控很严,甚至部分品牌公开禁止这一销售模式。此前,多数汽车企业曾明确表示,“公司严格禁止经销商跨区域售车。”不过,近年来,汽车厂家对于这一销售行为的管控程度和操作方式有所变化。
一位行业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部分地区,部分品牌和汽车厂家对经销商(跨区域售车)的管控有所松动。”
“比如在北京这样的限购城市,由于每年的新车销售数量有限,如果禁止跨区域售车,则会影响经销商的销售规模,因此大部分厂家都放宽了对该地区经销商跨区域销售的限制。”一位经销商集团相关负责人举例称。
同时,汽车厂家对于经销商跨区域售车的管控方式已从“地上”转入“地下”。而这也是宁波赵先生被要求加价提车的重要原因。
赵先生告诉记者,“我想买的车在上海的销售价格比宁波优惠大约5000元,因此打算到上海购车,当销售顾问得知我不在上海上牌后,则要求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增加价3000元钱,(理由是)3000元为他们把车卖给我的损失。”
对于经销商的“加价“要求,赵先生并没有接受。“如果加价3000元,再加上上海到宁波的过路费、油费等费用,上海相同车型的价格优势已不明显。而在宁波当地购车,上保险、保养等也将更加便利。”最终赵先生还是选择在宁波购车。
对于4S店销售人员的解释,赵先生“不理解”,上述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却早已见惯不怪。
该负责人解释道,“目前,不少汽车厂家在商务政策中要求,如果经销商将车型买给当地消费者,将获得一定金额奖励,否则就没有。而4S店之所以加价,是希望将损失的奖励金额,由消费者买单。”
目前,汽车厂家查询车辆流向也非常便利。“汽车厂家批发给经销商的车辆的车架号都有记录,通过与车辆上牌信息进行对照,经销商是否跨区域销售便一目了然。”上述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补充道。
汽车厂家打“擦边球
近年来,汽车厂家严控跨区域售车的手段之所以变得更加隐蔽,这和目前不断推进的汽车反垄断有必然联系。
2014 年开始,反垄断调查就开始在汽车领域持续发酵,包括奔驰、奥迪、克莱斯勒、东风日产等在内的汽车厂家,及其相关经销商因为纵向垄断行为被处以高额罚款。其 中,东风日产和其相关经销商收到的罚单金额超过1.4亿元。2014年至今,汽车领域的反垄断罚单累积金额已达到21亿元。
汽车厂家限制经销商跨区域售车,也有纵向垄断的嫌疑,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此前公布的《指南》也明确指出,有效实施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导致其他经销商难以获得供货,阻碍更有效率的新型经销模式的推广,使商品和服务价格维持在高位。而这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不过《指南》对地域限制的打破,并没有一刀切。“从《指南》的相关规定不难发现,跨区域被动销售行为,汽车厂家不得干预,否则就有垄断的嫌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魏士廪表示。
《指南》显示,被动销售是指,经销商未主动营销,但应个别客户的要求,向该客户交付商品或服务。如果一个客户浏览经销商网站或第三方网站并联络该经销商,且该联络产生了一笔销售交易,这笔销售将被视为被动销售。由此来看,上海4S店向赵先生卖车就属于被动销售。
但上述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表示,“汽车厂家以奖励本地售车的方式,间接限制跨区域售车,并没有违反《指南》的相关规定,合理的地域限制《指南》并没有禁止。”
《指南》指出,不具有显著市场力量的汽车业经营者约定经销商仅在其营业场所进行经销活动;限制经销商对汽车供应商为另一经销商保留的独占地域或专有客户进行主动销售,拥有推定豁免权。
因此,在目前汽车厂家控制经销商跨区域售车的方式变得更加隐蔽的情况下,《指南》将做出哪些方面的调整和细化才能有效打破地域限制,成为市场各方所关注的一个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