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的决心正在快速催化出充电桩行业的投融资热潮。日前,倍受期待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便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从加快充电桩布局,到放宽投资门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该《意见》给出了前所未有的明细章程,并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这被认为正式打开了充电桩行业千亿规模的红海。
事实上,在顶层决策出台之前,提前感受到政策温度的充电桩企业已经开始为瓜分这块规模上千亿的大蛋糕而磨刀霍霍。9月28日,主营高压开关设备的东源电器(002074)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国轩高科”,通过资产重组,锂电龙头企业国轩高科成功借壳上市,上市后随即宣布电动车充电设备成为新的业务拓展重点。
在国轩高科之前,国内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的龙头企业富电科技也通过资产置换,在今年9月成为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充电桩第一股。按照计划,富电科技将在未来两年内建成1000个超级充电站,投资额上百亿元。
“没上市的充电桩企业开始借壳上市,而更多已经新能源产业链上的上市公司也开始将业务转向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领域。”民族证券汽车分析师曹鹤称,与整车制造领域具有较高的产业藩篱不同,充电桩产业在当前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催化下,必然会出现大量资本被吸引,蜂拥投资该行业的现象。
而与此同时,公私合营的PPP模式加快推进,以及包括企业债券、专项基金、投资补助等投融资方式的放开,都为充电桩红海的融资竞速战吹响了号角。
借壳上市潮起
以“新三板充电桩第一股”身份进入资本市场,对富电科技来说是个好彩头。2015年6月,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开发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威力恒科技(430087)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的大股东,其中,北京富电科技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吕勤燕认购了831万股中的770万股,持股比例为50.96%,从而成为威力恒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吕勤燕在收购报告书中表示,其之后将对威力恒的主要业务进行调整,积极寻求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投资项目并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日前,富电科技董事长庞雷透露,富电科技的资产已完成注入,上市公司名称很快就将更改为富电科技。
与富电科技相比,国轩高科的借壳上市计划酝酿的更早,在2014年时就已开始前期准备,2015年5月14日,东源电器发布公告称,通过定向增发股份购买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即“国轩高科”)99.26%股权的资产交割工作已经完成。
9月28日,东源电器称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完成,国轩高科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也已经调整,故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10月12日,国轩高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营范围正式变更,除了双方原本的锂电池及高压开关设备等主营业务外,以东源电器原有的输变电业务为技术基础,国轩高科目前正在做开发大功率充电桩前期准备工作。
“主板上市有三年盈利的门槛,而大部分未上市的新能源相关企业成立的时间都不超过两年,创业板现在的审核也越来越严格。”曹鹤表示,“与其他方式相比,新三板、借壳方式上市都是充电桩企业快速进入资本市场的最快捷途径。”
“上市融资是很多新能源产业链上的公司都会走上的路,毕竟谁的产量高,谁布的网点多,谁就有可能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汽车行业合伙人张君毅表示。
按照新出台的《意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根据今年7月已经披露但尚未正式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简称《规划》),以到2020年实现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为预判,总体设想是将来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50万个。由国家能源局制定的《规划》,与《意见》一起被称为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两个纲领性文件。
对此目标,业界纷纷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充电桩数仅为3万个,按照充电桩均价每个2万元,充电站每座300万元估算,直接市场规模将达到1240亿元。
但这千亿市场空间并非所有充电板块企业都有能力分食,大规模的投资和不确定的投资回收期及收益率都对企业资本实力是巨大的挑战。
对于致力于布局超级充电站的富电科技而言,登陆资本市场更是其实施未来两年建设1000座超级充电站计划的重要前提。9月18日,重组后的威力恒随即宣布获得充电桩大单,称与上海柯雄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3160万元的充电桩专用设备采购合同,出售200台大屏智能45KW直流桩。
而借政策利好,充电桩上市公司也纷纷在资本市场收获颇丰,据悉,在10月9日之后的几个交易日,充电桩概念股集体暴涨。上海普天的股价已经比一个月前翻番。
更多投融资入口打开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对充电站桩建设规模的积极表态,充电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成为充电桩企业竞相融资的重要动力。
《意见》明确指出,在充电桩建设上要放宽准入,通过PPP (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一种公私合作的项目融资模式)等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企业和个人均可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是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明确的态度,这一次是进一步强调”,张君毅表示,“今后的充电桩建设,公私合营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一定是一个切入点。”
庞雷介绍,富电科技已经积极介入北京地区的充电桩 PPP项目,在丰台、亦庄和石景山,富电科技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钢以及丰田管委会合作的充电桩建设项目都在迅速推进中。
而来自业界的分析也对PPP模式报以极大期待。认为该模式能提高项目整体建设运营效率,降低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励办法。此外,“通过企业债券、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充电设施和停车场建设,制定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也旨在充电桩建设和运营企业打开新的融资和盈利通道。
政策利好所打开的是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这也使得充电桩相关企业更加迫切的希望加入这场大规模投资中去。
业界分析认为,充电顶层方案已经落地,待充电国标的出台、电改细则对配售电权属明确后,充电桩规模化建设将迎来真正的爆发拐点,由此引发的产业资本潮也将更为汹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