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商业车险费改意见出台后,2014版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征求意见,明确车辆保费将由车型、而非新车价格决定。
使用10年后,价值仅15万元的旧车,在投保商业车险时须按30万元的新车价,缴纳保险费,出了事却只按旧车价理赔——这就是商业车险饱受诟病的“高保低赔”。随着商业车险费改的快速推进,困扰保险行业多年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社会热点问题,都将在新版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中得以解决。
车辆保费将由车型决定
2月3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紧接着2月4日,保险业协会就发布了2014版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单证(下称《2014版示范条款》),并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商业车险条款及单证相比,《2014版示范条款》和配套单证在多方面进行了重大改进和提升。其中,新条款确定了从原先的“保额定价逐步过渡到车型定价”,也就是今后同样售价30万元的两辆新车,则会因自身零配件价格不同、出险率高低而导致基础保费差异较大。
此前,机动车保费一般需要直接参照新车购入价格,同样是30万元的车型,保费金额几乎相同。然而由于各品牌零部件售价及维修价格相差巨大,一旦车辆出现全损,险企只能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格理赔,由此形成“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的行业痼疾,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而此次《2014版示范条款》合理确定了保险金额和赔偿处理问题,明确约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这也就在条款中解决了 “高保低赔”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车险费率化改革后,一款车的保费将更多地取决于这款车的零部件更换价格的标准,即“零整比”。也就是说,今后购买同样价位的车,零整比越高,车险越贵。所谓的“零整比”,是指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如一款车型的全车零配件总值为45万元,而该车型的整车售价为30万元,则该车型的零整比为150%。零整比系数高,就意味着后续使用过程可能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维修成本。
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的一份数据显示,售价同样在30万元左右的一款奔驰C级轿车和一款帕萨特领驭V6轿车,前者的零整比为306%,后者的零整比为1273%,按照原来的定价方式其基础保费可能相差几倍之多。
车险保单“即时生效”
同时,此次《2014版示范条款》还完善了车损险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及代位追偿约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这也在条款中解决了所谓“无责不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