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5日 星期六

陈斌:从红头文件标准改为行政法规标准

发布时间:2014-09-06 12:09:27  来源:中国网汽车  作者:王凡 张少雷  责任编辑:王凡

  中国网汽车9月6日讯 9月6日~7日,2014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滨海新区隆重召开,本次论坛以“深化改革与汽车强国战略”为主题,汇聚了100余位政府领导和企业领袖以及600余位国内外业界嘉宾,就“产业改革与政策取向”、“企业改革实践与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协同发展”和“品牌经营与价值提升”等相关话题进行深入讨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原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在论坛期间向中国网记者表示,中国汽车未来发展应该改变过去红头文件标准的方式,而应该是行政法规标准。

  据了解,自从1994年出台中国第一个汽车产业政策到2004年期间,中国汽车产业政策进行过第一次调整,陈斌认为,目前中国汽车产业政策随着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定要改革,而未来改变的方向应该是改变过去红头文件标准的方式,变为行政法规标准。陈斌认为,这主要是此前中国的汽车产业政策不仅有红头文件,还有后面的准入和标准认证。它规范了汽车企业哪些该做、哪些做不了。在他看来,中国汽车工业既有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也有对外开放的政策限制,这两条典型的政策比较明显,应该是改革的焦点。“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采取的对市场进行一定干预的政策总和,特别是在一些弱小企业发展阶段政府实行的扶持和干预。”

  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有两个政策,一个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一个汽车产业消费政策。陈斌表示,政府对消费政策更为看中,因为汽车是一个市场竞争的产品,如果消费能够规范,汽车产业发展才能够规范。“《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是十年前就制定的法律条例,它存在就非常好,以后国家应该依靠这类法规来规范企业行为,通过认证和标准来限制企业准入,而不是政策。”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产业发展法规,而对于放开投资。陈斌认为,对内放开投资可以先从放开新能源汽车的准入开始,商用车行业也可以逐步开放,而轿车的开放可以缓一缓。而对外也可以先从商用车方面放开,允许外资商用车企业入华投资,但应该限制外资企业在华的合资伙伴数量,“一个外资汽车企业在华最多有两个合作伙伴的规定不应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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